联建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珈伟隆能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9 年 03 月 26 日 9:54 | 分类 产业

联建光电1.02亿转让参股子公司蓝海购25.88%的股权

昨(25)日,联建光电发布公告宣布以1.0208亿元转让参股子公司湖南蓝海购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购”)25.88%的股权。

据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投资”)于2017年4月与胡志滨、蓝海购及其股东共同签署《投资协议书》,联动投资以现金11,000万元收购蓝海购部分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联动投资持有蓝海购25.88%股权。截至目前,联动投资已支付股权转让及增资款项为8,800万元。

联动投资于2019年3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名称变更为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动”)。而鉴于蓝海购拟与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我爱我家”)筹划重大事项,蓝海购股东谢照后续拟向我爱我家转让其持有的蓝海购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深圳联动拟与蓝海购实际控制人谢照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蓝海购77.7376万元出资额(对应蓝海购25.8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0,208万元(“转让价款”)。

联建光电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符合公司资源整合的整体规划,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加强股权投资管理,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免除部分债务之外,还可获得股权转让款的现金流入,缓解公司经营资金日趋紧张的问题,符合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珈伟新能控股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同日晚间,珈伟新能发布公告宣布喜讯。公司的控股公司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隆能”)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珈伟隆能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4658,有效期三年。

珈伟新能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最终珈伟隆能是否享受此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珈伟隆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的一家专业从事先进的高动力、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相关电池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此次证书的获得将对珈伟隆能的生产经营和科技创新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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