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光回应:日亚专利已过期,公司现有产品不受影响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0:09 | 分类 产业

日本LED大厂日亚于德国对亿光子公司WOFI及亿光执行YAG专利的胜诉判决,亿光昨(18)日表示,因日亚化专利过期且无禁制令风险,亿光决定撤回诉讼主张,不影响现有产品。

日亚17日发布新闻稿说明,于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对LED封装大厂亿光子公司WOFI启动执行程序,作为请求支付损害赔偿的预备措施。

日亚认为,WOFI应提交的帐册资料不仅包括先前判决的12种产品,应包括后续上诉审中所追加18种产品以及其他属于同系列产品。由于WOFI拒绝提交此等帐册资料,违反确定判决所要求的提出帐册义务,日亚已在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启动罚金程序以执行该确定判决。

此外,日亚在2016年于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对亿光及亿光德国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Europe GmbH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获得最终胜利。亿光认诺侵害日亚两件YAG白光LED专利,为取得损害赔偿,日亚已开始执行上述判决,要求亿光提交产品个别的帐册资料作为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基础。

针对日亚新闻稿,亿光表示,日亚欧洲专利EP936682及EP2276080(德国专利DE69702929及DE69740795)已于2017年7月29日期满失效,对亿光现有产品毫无影响。因专利过期且无禁制令风险,为避免滥诉而造成法院资源浪费,亿光最后决定撤回诉讼主张。

此外,亿光于2017年9月28日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控告深圳日亚化学有限公司以及其经销商恒炘源侵害亿光覆晶(flip-chip)专利技术,并要求法院针对侵权产品下达禁制令以及损害赔偿。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确认该专利有效,驳回日亚的专利无效请求。

亿光进一步指出,美国最高法院于2018年10月1日认定日亚美国YAG专利US5998925与US7531960所主张的权利项全部无效,台湾地区智财法院于今年4月12日确认日亚台湾地区YAG专利TW383508无效,上述案件亿光胜诉事实不变。

来源: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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